這次整改只是初戰告捷,一些問題可能還沒有被髮現,今後還有可能滋生一些新的問題。所以,針對“房腐”的整改,絕不是一次性的,而是長期的
  □張海英
 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近日開設專欄,陸續公佈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整改情況。從本輪各地整改內容來看,“房產”領域仍是腐敗的重災區。在2013年以來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,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產腐敗,占比高達95%;在巡視的所有34個地區、單位中,有19名省部級官員在中央巡視組進駐後落馬,不少高官落馬與房地產業密不可分(10月13日《京華時報》)。
  過去所謂的房產腐敗,一般是指涉房涉地官員貪污受賄。而從廣義角度來說,所有與房與地沾邊的、以權謀私的行為,都屬於房地產腐敗(以下簡稱“房腐”)。這次,把超標辦公用房、領導幹部多占房和超標住宅也納入“房腐”整改範圍,表明治理決心更大,治理範圍更寬。以這樣的決心來治理“房腐”,不僅有利於市場公平,也有利於住房公平。這正是公眾所期待的。
  就整改通報情況來看,這次整改比較全面。以遼寧為例,針對土地使用違規操作嚴重,隱藏著違紀違法問題,一是全面開展整治行動,對查出的1125宗違法用地問題,立案查處989宗,非立案處理136宗,目前已結案1116宗;二是認真查處土地個案問題;三是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長效機制,即今年12月底前出台《遼寧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綜合整治辦法》。總體來說,整改措施考慮非常周到。
  但是,公眾仍想問幾個問題:比如說,各地開展的全面整治行動,是否發現了所有違法違規問題,有沒有遺漏?對於每個案件以及每個涉案官員,是否嚴格依法依紀依規進行處理?再比如,建立健全的長效機制是否彌補了所有的制度漏洞,相關制度能否落到實處?也就是說,雖然整改成績單目前看上去“很美”,不過,整改的實際效果還需要時間來檢驗。
  如果一些地方整改成績單很“漂亮”,過不了多久各種“房腐”問題仍然出現,恐怕說明全面整治行動中還有漏網之魚。我們要意識到,這次整改是針對巡視組第一輪巡視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,但各個巡視組在時間有限、人力有限的情況下,不容易發現所有的“房腐”問題。這就需要各地的整治行動更全面更深入,不給“房腐”官員留下機會。
  認真查處每個個案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,而建立長效機制能從源頭來預防“房腐”。但是這次整改之後,會不會出現反彈,還需要觀察。坦率地說,指望這一次整改來解決多年來的積弊,不太現實。而某些問題需要頂層設計來解決,需要完善國家法律來規範,地方整改所起的作用有限。因此,這次地方整改之後,更期待國家層面針對比較集中、突出的問題,拿出方案進一步整改。
  也就是說,這次整改只是初戰告捷,一些問題可能還沒有被髮現,今後還有可能滋生一些新的問題。所以,針對“房腐”的整改,絕不是一次性的,而是長期的。就像有人所說,反腐目前打了一個比較漂亮的閃電戰,但還需要去打攻堅戰,更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。從這個角度而言,目前公佈的整改成績單,雖然亮點很多,但不能因此止步不前。
  即使這一輪整改解決不了所有的積弊,但仍然要經得起時間檢驗,因為這次整改之前有巡視,巡視與整改付出了成本,整改效果對於今後意義重大。假如某些整改數據不實,或者某些整改過程流於形式,恐怕總有一天問題會暴露出來,有問題的整改就經不起時間檢驗。筆者以為,整改、預防“房腐”,有必要公開涉房涉地官員的財產,如果暫時做不到這一點,也應該先公開涉房涉地官員的房產。
  (原標題:房產反腐要經得起時間檢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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